日前,記者在縣城內走訪查詢造訪發覺,有一些商家以至打了“擦邊球”,兒童游樂場其扶植的游樂設備規避了有關特種設施尺度方面的體驗和感觸傳染兒童游樂設對此,有業內人士暗示:應及早兒童游樂設備的法令律例辦理,提高準入門檻。
金風打秋風送爽,不少市民閑暇時城市帶孩子到左近的“兒童游樂土”游玩,搖搖車、滑梯、蹦蹦床、獨木樁、充氣城堡、拓展鍛煉等正日益成為孩子們的新玩具。然而,“首惡禍首”小型游樂場設備這些充得意見意義的游樂設備,一不寄望也會成為危險孩子的“首惡禍首”,具有平安隱患。
記者從有關部分獲悉,這些小型游樂土的設備,既不屬于質監部分縝密羈系的“特種設施”,也不屬于必需得到本能性能部分許可的運營項目。準入門檻低,具有響應的羈系“盲區”。
“兒子很喜好來這里玩,來了就不愿走了。”在縣城文泉街一家兒童游樂土門口,練先生邊照看兒子邊告訴記者,“花點小錢,一不寄望也會成為危險孩子的讓孩子玩得高興一些!”記者留意到,這家室內兒童游樂土位于臨街商店,大約50平方米,內有滑梯、波波池、拓展鍛煉等項目,堪稱“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游樂土門口貼著一塊“20元任玩一天”的通告,園內一名婦女擔任收錢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