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兒童游樂設備的要求須知:
1.保險措施
1.保險措施
兒童游樂設備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險措施。
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shù)量不得少于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nèi)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兒童游樂設備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fā)生故障,危及乘人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后,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 乘人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備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nèi)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采用帶、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shù)娜彳浶浴J`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diào)節(jié),操作方便。
帶:可單獨用于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帶一般應配備輔助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帶可作為輔助束縛裝置。
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的壓杠;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并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于鎖定狀態(tài)。
3.對柵欄、站臺的要求
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處宜設引導柵欄。站臺應有防滑措施。
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采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于站臺300 mm。其他游樂設備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臺的高度,應便于上下。